AVE小於0.5該怎麼辦?
AVE法是比較傳統的方法,對區別效度的評估與其它方法比較,相對是比較保守的,也是SEM中最常使用的驗證方法。Fornell and Larcker (1981)對區別效度定義為每一個構面之平均變異抽取量須大於各成對變項間之相關係數平方值,可宣稱構面與構面之間具有區別效度。對角線放的是該構面的AVE值,其它對角線外的下三角為標準化相關的平方,如果某兩構面有區別效度的話,那麼該兩構面的標準化相關係數平方應小於該兩構面的AVE。
AVE大0.36即可,因為Chin (1998) 建議題目信度,標準化因素負荷量理想上應大於0.7的門檻,0.6以上為可接受。而因素負荷量的平方就是AVE。也可以刪除因數載荷量較低的題目來增加AVE的值
文獻出處:Chin,
W. W. (1998). Commentary: Issues and Opinion on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s Quarterly, 22(1), 7-1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