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統計分析方法,會有不同的樣本量要求,但觀察變數*10倍準則,仍然是大家最常用到的準則,前提是依變數需符合常態分佈,如果不符則要擴大到15~20倍。
上述為通則,但為什麼感覺上又不是這麼一回事呢?主要跟演算法有關係:
例如:
1.
SPSS的迴歸分析,路徑分析,邏輯斯分析等,都是以自變數的10倍為最少樣本量要求。因為SPSS應用最小二乘法,估計時只能計算自變數與依變數的關係,因此以自變數10倍為原則。
2.
SEM結構方程模式分析為大樣本分析法,所需的樣本顯然就大很多,主要是因為SEM為完整訊息分析法,因此計算樣本量時,用的觀察變數是模型中所有的變數,因此是以模型全部變數的10倍為原則,此準則自然樣本量就大幅的增加。
3.
PLS偏最小二乘法也是SEM的一種,但卻適用於小樣本,是因為PLS為有限訊息分析法,它是先計算每個構面的因素分數,再計算構面因素分數之間的關係,因此只要採用最大構面觀察變數的10倍為原則,此準則樣本就小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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